資料圖
  12歲便輟學混跡社會,在酒吧、KTV陪酒賺錢,今年17歲的叛逆少女小蕊(化名)走上歧途,還介紹學生賣淫牟利。
  為了讓女兒能判緩刑早日改過自新,母親陳小芬(化名)不惜下跪尋求接收矯正的單位,但因居無定所沒有工作不符合條件。在法院的幫扶下,陳小芬成了法院的保潔員,社區答應接收小蕊矯正。
  繼父家暴母親受虐
  1997年,小蕊出生沒多久,父親就不幸去世。2003年,母親陳小芬帶著年幼的小蕊改嫁到長沙市開福區。
  “繼父有家暴,經常在家裡看到媽媽被繼父辱罵毆打,我也經常受罵挨打。”這些經歷,在小蕊心中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。
  得不到家庭的關愛,還沒念完初一,小蕊就輟學了。也是這一年,不堪忍受家暴的陳小芬離異,靠打零工為生。為了生計,小蕊混跡社會,結識了一幫損友,在酒吧、KTV等地賺錢。
  介紹未成年人賣淫
  損友們瞭解小蕊的家境,就給她出主意:“介紹些學生妹子給哥們玩玩,錢來得快。”
  “為了讓母親過得好一點,我沒多想就答應了。”在小蕊的勸說下,身邊一些與其年紀相仿的懵懂中學生走上了賣淫之路。“大多是在泡吧時認識的,後來經常一起逛街、上網,她們也願意賣淫賺錢,這樣來錢快,我從中抽點水。”
  從2013年8月到11月,年僅16歲的小蕊4次介紹還在念書的女生從事賣淫活動,自己從中獲利3000元。經查,這些從事賣淫的學生,最小的只有14歲,最大的也才16歲。
  少女當庭悔過痛哭
  今年7月,因涉嫌介紹賣淫罪,17歲的小蕊被提起公訴,案件由開福區法院未成年綜合審判庭王松審理。
  “考慮到小蕊犯罪情節並不嚴重,出發點是為了改變母親的生活狀況,經過法庭教育,小蕊悔罪態度誠懇,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,可以酌情從輕處罰。小蕊還是未成年人,判處緩刑有利於她今後的改造和生活。”法院向開福區、芙蓉區司法局分別寄去了進行社區矯正的申請函,但因監護人陳小芬沒固定工作和住所,不符合條件被退回。
  王松隨後得知法院物業公司正在招聘保潔員後,推薦陳小芬來工作,一位法官還將空閑的車庫免費提供給其居住。有了固定的工作和住所,開福區司法局最終接收了小蕊的社區矯正申請。
  8月29日,開福區法院審理此案,小蕊當庭念完悔過書後,和母親抱頭痛哭。因介紹賣淫罪,小蕊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。判決後,法院還介紹小蕊進入一家服裝公司工作,並安排了專門的法官繼續跟蹤幫教。
  ■記者 潘顯璇 實習生 王宇
  通訊員 王必傑 李少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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