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沈小妮)到2017年實現PM2.5年平均濃度下降21%,如此嚴格的目標看上去似乎難以達到,深圳將採取什麼措施實現這一艱巨的任務?昨日,記者從市人居委瞭解到,深圳出台40項措施,重拳治理大氣污染難點。
   據市人居委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副主任譚清良介紹,“深40條”實現了空氣質量因子全覆蓋和影響空氣質量行業的全覆蓋。在大氣污染防治計劃中,包括電力行業5項、建築行業5項、工業製造7項、工業鍋爐3項、機動車7項、港口船舶6項,非道路機械3項和生活源4項。“深40條是結合了深圳自身大氣污染結構特征制定的,有著深圳自己的特點。”譚清良告訴記者,這十大項40條措施,系統而有針對性地對大氣污染重點、難點進行治理提升。
   據目前現有的科研成果表明,機動車尾氣是對pm2.5貢獻率最大的污染源,占了三成,其中黃標車更是占了六成。因此,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是減少污染源的重點,深圳著力在提升油品、加快淘汰黃標車。去年12月底,已經率先採用柴油車註冊登記執行國四排放標準,汽油車註冊登記執行國五排放標準;2015年1月起,全市限行黃標車。
   作為港口城市,深圳的港口船舶污染是我市空氣污染物“排放大戶”,二氧化硫的排放甚至占到60%以上。“深40條”加強港口船舶污染控制。
   與此同時,深圳還出台了《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補貼方案》,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,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立足點,以高排放行業治理為抓手,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廢氣污染治理。按照“循序漸進,疏堵結合”原則,綜合運用經濟、法律、行政等手段,鼓勵企業主動進行電廠脫硝降氮改造、深度脫硫除塵、鍋爐清潔能源改造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)治理等。預計2013~2014年可通過補助1億元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2540噸/年、二氧化硫1690噸/年、揮發性有機物8200噸/年、PM2.5 740噸/年。  (原標題:治理灰霾深圳在行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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